
2026年,国资委印发《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(试行)》,要求央企坚持系统部署、适度超前、创新驱动、全链协同的原则,要求中央企业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供应链全过程。
到2030年,供应链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,管理体系逐步建立,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,形成一批绿色低碳供应链领军企业,实现碳达峰。
到2035年,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全面提升,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基本建立,企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。
绿色采购不再只是“鼓励”,而是要求将绿色理念贯穿采购全过程,并逐步形成制度化的采购清单:
建立清单:逐步制定并公开“绿色低碳产品服务评价指标”和采购清单,让绿色采购有据可依、可考核。
对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表现优异的供应商给予优先合作、价格优惠、增加份额、缩短付款期限等激励;
央企的绿色低碳管理标准、碳排放数据统计要求,要逐级穿透到上游多级供应商;
鼓励采信第三方绿色认证结果,包括:绿色产品认证、碳足迹核查、绿电消费认证、绿色工厂、零碳园区等评定。